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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年秋季大专收费标准公示

    作者:财务处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:2020-10-27 点击数:

   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秋季大专收费标准公示

    收费项目

    收费标准

    (元/生·年)

    收费依据(文件名称、文号)

    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士官生

    7850

    湘发改价费[2017]788

     

    文、史、哲、理类

    3200

    湘发改价费[2016]668

     

    经、法、教、管类

    3500

    湘发改价费[2016]668

    株发改发[2019]91

    会计专业省精品、示范特色专业上浮10%,从2019级学生起执行

    工科、体育类

    4600

    湘发改价费[2016]668

     

    汽车运用与维修、汽车营销与服务、汽车电子技术、

    5060

    株发改发[2017]150

    精品、示范特色专业上浮10%

    汽车智能技术、新能源汽车技术、机电一体化技术

    5060

    株发改发[2017]150

    株发改发[2019]91

    校企合作专业上浮10%(其中: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标准从2019级学生起执行)

    艺术与新闻传播类表演专业

    7500

    湘发改价费[2016]668

     

    软件技术、计算机网络技术

    7800

    湘发改价费[2016]668

     

    书籍、课本费

    600

    湘发改价费[2015]648

    按年收取,按实结算、多退少补

    军训服装

    100

    湘发改价费[2015]648

    株发改发[2016]119号新生一次性收取

    体检费

    50

    湘发改价费[2015]648

    株发改发[2016]119号新生一次性收取

  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

    280

    湘医保发 [2020]43

    株税发[2020]30

    按年收取

     

    宿

    新校区学生公寓1-5

    1080

     

    株发改发〔2020116

    二类公寓、含空调维护费80

    老校区学生公寓123栋、

    850

    株发改发〔2018131

    三类公寓、含空调维护费50

    老校区学生公寓4

    1080

    株发改发〔2018131

    二类公寓、含空调维护费80

    老校区学生公寓5

    12001300

    株发改发〔2018131

    一类公寓、无空调房间收取1200元、有空调房间收取1300元(含空调维护费)

    老校区学生公寓6786人间

    1000

    株发改发〔2018131

    二类公寓

    老校区学生公寓84人间

    1200

    株发改发〔2018131

    一类公寓

     

    一、    本院的学费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公示,其中学费含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,热门、精品、特色专业上浮的收费标准。

    二、    本院按自愿有偿原则,向广大学生提供经批准的经营性报务并收取费用。

    三、    本院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,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。

    四、    本院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,均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。

    咨询监督电话:株洲市发改委

    举报电话:12358